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获悉,经过3年多的努力,截至2017年年底,全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基本完成。
草原确权承包工作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2014年,我区在10个牧业旗县开展了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工作。2015年5月,全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全面推开。截至目前,全区落实的草原所有权面积、使用权面积、承包经营权面积,分别占2010年草原普查面积的88%,5%和80%。为依法保护草原生态、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稳步推进草原“三权分置”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8年,我区将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任务,全面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基本草原划定成果,严格依法保护基本草原。进一步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稳步推进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和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工作,加大草原保护管理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