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盟成员必须是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门户网站、重要传统媒体、各盟市政府官方网站、相关厅局官方网站、文化类网站、旅游类网站、音乐类网站、摄影类网站等网络媒体。
(二)联盟成员单位应为经国务院、省级主管部门备案许可的网站,依法纳税,信誉良好的合法单位;成员须拥护联盟章程,遵守联盟纪律,履行联盟义务。
(一)成员自愿加入联盟。自治区、各盟市政府官方网站、相关厅局官方门户网站符合条件、接受联盟的价值观和章程,执行合作规范,履行成员义务即可加入。
2、其它加盟网站采取推荐审核制。由加盟网站自愿申请,需要1名成员单位推荐,经年度联盟会议上通过,方可加入。
(一)联盟会员拥有以下权利:
1、对本联盟组织与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2、优先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3、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的权力。
4、享有在联盟官方网站专区板块的发布权和下载权。
(二)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2、联盟成员有义务向联盟伙伴提供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资讯等方面的援助。
3、各理事单位在本单位网站显要位置开设联盟专区,发布联盟各成员信息推介。
4、联盟各理事单位要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指派专人参加,配合相关报道,以及制作宣传专题。
5、联盟各理事单位应该积极配合联盟理事会发布稿件,广告位等活动。
6、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网络宣传规则,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从事与之无关的业务,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
7、保守联盟秘密,维护联盟尊严。
(一)县(市、区)级主流网络媒体、各地重要的专业网站,经自愿申请,符合条件可成为特约会员。
(二)联盟特约会员也要遵守联盟的链接义务。
(三)联盟特约会员有权力参加联盟的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宣传、培训和经营等合作,但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影响力较大的特约会员网站可经推荐和联盟会议表决程序成为正式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