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全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其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过冬,该厅下发《“寒冬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各盟市积极开展寒冬救助工作,高度关注那些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确保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按照通知要求,各盟市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的新特点、新动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救助,把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全区各救助保护机构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密度和广度,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夜查、巡逻工作,对露宿在街头、桥涵、公园等区域的流浪未成年人和其他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主动救助,防止其出现意外;各盟市要积极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积极开展主动救助,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救助信息,要迅速处置,不得推诿扯皮,杜绝发生任何不安全事件。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意外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刘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