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国家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确定52所学校为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内蒙古自治区3所学校入选。
据了解,此次入选的试点学校有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通辽第五中学和赤峰市松山区红旗中学松山分校,试点时间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截至目前,自治区共有4所国家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016年,锡林郭勒盟蒙古中学入选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实现了自治区“国家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零的突破。2017年3月,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协联合印发《关于确定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确定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等10所学校为自治区首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此次入选国家级试点学校的3所学校,均在自治区首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之列。(记者 武子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