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内蒙古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体系,形成市场体系完备、运行机制完善的现代化商业养老保险服务新业态。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下阶段内蒙古将重点培育养老保险市场主体,鼓励区内有条件的企业探索设立人身保险法人机构或专业性养老保险公司,引导国内外商业保险机构设立专业性养老保险机构,支持专业性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增设分支机构。
与此同时,内蒙古还将增加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立足个人和家庭在养老服务、风险保障、财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开发多样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开发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产品。
对于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内蒙古将借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经验,建立政府主导、互助共济、多种渠道、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