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
2017年度“优秀剧本孵化工程”作品征集的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落实中国文联十代会、中国作协九代会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加强和推动自治区文艺创作生产,进一步鼓励原创,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继续组织实施“优秀剧本孵化工程”,征集电影(包括微电影、动漫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网络剧)、戏剧(包括小戏小品曲艺)和广播剧剧本。
一、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求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主题立意深刻,人物形象丰满,故事情节感人,艺术感染力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重点征集围绕“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创作的剧本。征集反映自治区成立70周年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工业题材、农村牧区题材和青少年题材,讲好“草原故事”。
(二)应征作品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包括微电影、动漫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网络剧)、戏剧(包括小戏小品曲艺)和广播剧剧本,蒙汉文均可,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二、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进行评奖,并给予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截稿时间。本次征集活动至2017年8月31日截稿(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剧本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寄送一式两份稿件,同时将剧本电子文本发至信箱:wyc4812637@126.com。
(三)所征集的电影(包括微电影、动漫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网络剧)、戏剧(包括小戏小品曲艺)和广播剧剧本无法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已经参评过的作品,除有重大修改提高外,不予评审。经过重大修改提高要做详细说明。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
邮政编码:010096
联 系 人:李 博 樊姝宜
联系电话:0471—4812697(传真)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