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活力内蒙古——我的城市、我的家乡、我的校园”大学生微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为了宣传内蒙古各高校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新时期的青年风采,增强各高校大学生艺术与审美交流,展示内蒙古校园文化的独特价值,不断提升内蒙古高校对外开放的新形象、知名度和影响力,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团委、北方新报社、自治区各高校决定联合举办“活力内蒙古——我的城市、我的家乡、我的校园”主题微摄影大赛。现将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名称
“活力内蒙古——我的城市、我的家乡、我的校园”大学生微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
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自治区团委
北方新报社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三、承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安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青核桃文化传媒
大学生第一线
五、活动主题
用独特的摄影视角,发现美丽家乡、宜居城市、精彩校园,聚焦大学美好生活。以喜闻乐见的摄影形式展示内蒙古大学生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六、活动流程
宣传阶段:2014年10月8日-11月8日,在区内主要媒体(含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刊登活动启事,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征集阶段:10月8日-11月25日,通过各种渠道向大学生广泛征集摄影作品。
评选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于12月中下旬发布。
比赛获奖作品定期在《北方新报》进行公布和展示。
颁奖阶段:12月25日,本次大赛结束后,本着节约的原则,举行适当规模的颁奖活动。
七、参赛规则
1、作品须为数码格式的JPEG文件,作品数量不限,参赛作品须在近期拍摄。
2、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来稿数量不限,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允许参赛者对照片的影调、色彩进行稍许调整及进行构图剪裁,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3、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
4、参赛作品在投稿时必须附带一个适当的标题和作者详细信息。
5、参赛者需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6、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在其它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
7、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利,可以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和展览,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8、本次大赛所有流程均在“活力内蒙古”微信进行。
八、评选规则
本次摄影比赛的评审将采取网上微信转发次数、网友投票数及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综合打分占最终评选结果分值的60%,微信转发次数和网友投票次数各占最终评选结果分值的20%。
1、评选标准:
(1)内容真实,主题突出;
(2)画面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3)图文相配,立意鲜明、积极、健康,故事感人。
2、所有获奖作品必须按组委会要求提交原始图片,以便检验作品的真实性及报纸发表、展览所用。
九、参赛方式
第一步:关注“活力内蒙古”官方微信(微信号:magicnmg);
第二步:在“活力内蒙古”官方微信菜单的大赛栏目,上传作品至后台,并填写作者信息;
第三步:作品投票,在指定投票页面对作品进行投票;
第四步:微信转发,点击作品转发至朋友圈。
十、奖项与奖酬
奖酬(现金)与证书
特等奖1名(证书一个,iPhone6一台,价格约:6000元);
一等奖1名(证书一个,助学金2000元);
二等奖2名(证书各一个,助学金各1000元);
三等奖8名(证书各一个,助学金各500元);
优秀奖50名(证书各一个,助学金各200元);
最受欢迎微作品奖3名(证书各一个,奖金各500元);
最新发现奖1名(证书一个,奖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