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瑙骨朵(如图)直径4.3厘米,以白玛瑙表面经打磨而呈多面球状,顶端为鎏金铜盖,底端有插孔,可以连接插柄用以手持。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萨力把乡水泉村辽墓出土,敖汉旗博物馆藏。
“骨朵”,指在一长棒顶端缀一蒺藜形、蒜头形或扁圆球形的头,以铁或坚木为之,即朝廷上兵士的执“金瓜”。骨朵的演变过程为石球—石器—铜殳—骨朵,其形成与发展,沿着实用性到礼仪性的脉络,骨朵首部的质料也由石、铁演变为铜、银、水晶、玛瑙等。
骨朵最初是作为狩猎时远距离投掷的工具,盛行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新石器时代则演变成环状石器,后期又出现了锤斧形、多瘤形,更具有杀伤力。在北方少数民族地区流行,甚至可能作为战争武器使用。随着青铜器的广泛使用,环状石器在商周之际开始演变成车战武器——铜殳,即金属骨朵的前身。铜殳在春秋战国之际形制发生分化,一种变为饰有锋刃的兵殳,另一种保持原状作为礼器。骨朵便来源于这种礼殳,是其形制与功能的最佳体现。
秦以后,兵殳主体部分仍然是军队使用的各种实战棍棒,还有一部分成为执法工具。殳在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发展成金吾、狼牙棒外,还被北方草原少数游牧民族吸收改造成“骨朵”,成为契丹贵族出行时必备的仪仗用具,在辽、宋时普遍使用。辽代壁画中多有表现贵族出行仪仗的场面,其中不乏持骨朵的侍卫形象,足见辽宋时期在仪礼制度方面的共通性。
骨朵可以分为三类,蒺藜类、蒜头类、沙袋类,其中蒜头类骨朵与沙袋类骨朵实际上是蒺藜类骨朵的变体。金代的骨朵功能趋于形式化,多作军仗,其中沙袋类骨朵多用于文官,而武官多执蒜头类骨朵。通过考察出土的两宋文物可以发现,在中原地区骨朵基本上不用作实战武器,而是武士所持之军仗。而到了明清时期,骨朵锤击的性能完全消失,不再作用兵器或刑具,而是成为专门的礼仪器具。(郑承燕)